为贯彻国家和省、市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加强基层组织和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工作, 普兰店市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08年到社区服务的大学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将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28人,服务期限3年。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基层服务的精神;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户口要求:具有普兰店市户口,食宿自理。
三、考录内容、时间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3日—10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普兰店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三)考录方式:面试、考核
1、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和能力。
4、面试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及办事处、社区用人单位等人员担任。
5、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普市中心医院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招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取
2008年11月3日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兰店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由人事局按规定完备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培训和上岗
已被正式确定为“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人员,11月10日集中培训后上岗。
在招考期间,考生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岗前培训,不办理相关手续和不服从调剂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试纪律和工作规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普兰店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113127
普兰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