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告
(201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有关规定,下列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已经普兰店市人民批准,已重新换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现予公告如下:
国海证NO.092101110号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面 积
(公顷)
用海年限
用海位置
围海养殖项目用海
尹立胜
37.07
5
皮口镇夹心社区附近海域
国海证NO.092101112号
尹世春
10.67
皮口镇城关社区附近海域
国海证NO.092101111号
韩玉春
1.27
大刘家镇麦家村附近海域
国海证NO.092101117号
刘永福
9.3
国海证NO.092101118号
大连一品水产有限公司
56.1
8
杨树房镇清水河村村附近海域
国海证NO.092101119号
23.22
国海证NO.092101120号
58.62
原海域使用权人尹立胜持有(国海证NO.042100352号、NO.082101060号)、尹世春持有(国海证NO.022101426号)、周文堂持有(国海证NO.022101481号)、汪世平持有的(国海证NO.022101491号)、大连有德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NO.082101033号、NO.082101034号、NO.082101038号)《海域使用权证书》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