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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07年第2号

责编:超级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07-05-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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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普兰店市土地储备交易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为下列用地补办相关手续,现予以公示。
 
  普兰店市辽南机动车配件交易市场位于普兰店市九七广场西南侧,该项目于2000年3月22日已出让给普兰店市祥和农机有限公司。用地面积24,93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927平方米,用地性为商业。市规划局于2007年4月重新核发规划设计条件,用地面积24,938平方米,建筑面积151,316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为50,38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按规定补缴用地性质改变部分新增土地出让金500万元,项目涉及的其他事项由该公司自行解决。
 
  如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有关部门将按程序给予其补办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普兰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3117672
 
 
普兰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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