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对以下项目用海上报普兰店市政府审批,现予以公示:
申请人:宫涛
项目名称:宫涛海参养殖场围海工程建设项目用海
用海地址:普兰店市皮口镇平岛社区南部
用海面积:13.59公顷;
用途和性质:渔业用海(围海),经营性;
坐标:(以下各点连线内)
1、122º19'46.80",39º19'57.10";
2、122º19'50.02",39º19'56.99";
3、122º19'52.97",39º19'57.53";
4、122º19'54.48",39º19'58.40";
5、122º19'59.56",39º19'58.08";
6、122º20'03.93",39º19'55.73";
7、122º20'03.72",39º19'55.13";
8、122º20'03.26",39º19'52.08";
9、122º19'55.85",39º19'43.66";
10、122º19'55.49",39º19'43.51";
11、122º19'55.04",39º19'43.62";
12、122º19'44.46",39º19'51.74";
13、122º19'45.41",39º19'55.62";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以上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于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0月14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411-83119334;通信地址:普兰店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办公室(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1号 邮政编码:116200)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