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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
2、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及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并对中长期规划的实施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政策。
3、组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总量综合平衡和经济结构等重大关系的协调。
4、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报批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考核工作。
5、负责需上级投资项目的筛选、论证、上报、资金争取工作,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6、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编制情况和完成情况。 7、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