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2007年2月7日、3月7日,我市华盛鞭炮经销部和乐甲乡供销商场相继发生爆炸事故。其中,华盛鞭炮经销部一名业主现场被困,生命安全和吡邻建筑物受到严重威胁,事故发生后,市消防大队紧急出动,全力以赴投入到抢险救援的战斗。参战消防官兵在烟花四溅、爆竹横飞的紧急关头,发扬英勇无畏、舍己救人、顽强拼搏的精神,使被困群众和受威胁的单位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和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降低了国家财产损失。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勇敢顽强的战斗作风和训练有素的救援能力,得到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为表彰先进,弘扬广大消防官兵不怕牺牲、英勇奋战的精神,市政府决定为普兰店市消防大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在上述两起抢险救援战斗中,普兰店市消防大队教导员崔彦玮现场指挥有方,处理得当,在成功完成灭火救人战斗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班长刘文锐、相立明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请命,深入爆炸现场内搜救被困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在第一时间将被困人员救出。为此,给崔彦玮、刘文锐、相立明三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市消防大队全体官兵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各乡镇、各单位要向广大消防官兵学习,学习他们不怕牺牲、英勇顽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临危不乱、敢打硬仗的战斗作风;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应有贡献。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此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工作监管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