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普政办发[2007]18号
 

关于印发普兰店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普兰店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五月十日
 
 
 
普兰店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07年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政府各部门的政务透明度、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普兰店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政府及各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行阳光工程,打造透明政府”。
  工作目标: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力争在解决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行政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部门和环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
  ()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基层。
  1各单位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要健全,有专人分管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编有政务公开(服务)指南。市直单位和乡、村设有政务公开栏(牌),各级政府及其办事机构要将各自的工作职责与管理权限通过办事公开栏或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2、政务公开具体的内容:(1)内部事务公开。主要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干部人事情况、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情况及其他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公开。(2)办事公开。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都要按规定予以公开。同时还要对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管理和使用等事项,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和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情况等都要予以公开。(3)乡镇政府公开内容。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各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或资金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和资产管理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乡镇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各村宅基地审批情况;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和救灾救济款物、优待抚恤发放情况的公开。
  3、推进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市、乡、村“三级一体”的行政和便民服务网络,组建“代办制”体系队伍,最大限度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办事方便。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服务中心,没有条件设立服务中心的乡镇要依托计生、民政、土地及交通等部门,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制”,把此项工作延伸到村屯,成立全市的便民服务网络,使得屯屯都有代办人,村民不出屯就能办成事。
  (二)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学校、医院、物业、水、电、通讯、城市公交、金融服务等公共事业和社会服务单位的办事制度、收费、程序、纪律、时限等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学校要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教育收费、招生工作等问题,以强化管理手段,推行校务公开;医院要围绕解决开单提成、收取红包、开高价药等问题,以药品价格和医疗价格为重点,推行院务公开。同时监察部门对公共管理部门设立的监督电话、服务电话、应急电话等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的暗访形式,检查设立的监督电话、服务电话、应急电话是否畅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到位并把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开展多种形式,实行公示制度。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整合资源,采取多种途径公开政务信息。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公告、印发办事指南、公开办公电话等形式对外公开;三是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悬挂公示板及工作窗口等形式公开;四是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对外公开;六是通过有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其他形式。公开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办事人员、承诺服务标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给予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当即说明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纳入日程。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委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对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市属各部门及公共事业部门政务公开的组织建立、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以及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所属部门、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的考核。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加以推进。各乡镇市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挂帅,亲自主抓,分管领导要拿出主要精力抓,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二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加强协调。要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要尽快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目标,逐步做到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其他所有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单位面向群众工作的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要树立全局观念,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协调配合职责。各单位要认真、及时解答和办理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交办的政策咨询件及相关投诉受理部门转办的群众来件。
  三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做表面文章。政务公开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动态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及时地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绝不能出现“群众不关心的公开了,群众关心的却隐藏起来”的现象。政务公开工作必须抓紧抓实,明确可以量化考核的标准;要有固定的场所和载体;要及时公开、经常公开,切忌随意性。政务公开既要公开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也要公开办结的时限和办事人的责任。要用坚决、严肃、认真的态度推行政务公开,维护政府的诚信,取信于民。
  四要强化监督机制。1健全评议制度。要运用民主评议形式,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2、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监察,统一考核。对推行政务公开不力的要加强教育,促其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按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7-05-17]